10月15日,记者从太原市黄河 (汾河)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监测工作推进会上获悉,即日起,太原市将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,在10月底前完成汾河太原段1374个入汾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,在年底前完成入汾排污口整治方案编制及部分整治任务。
据悉,开展汾河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,是今年黄河(汾河)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的主要任务,涉及汾河太原段188公里1374个入河排污口。主要任务是在前期排查的1374个入河排污口基础上,要求10个县(市、区)搞清楚“什么口、谁在排、排什么、排向哪”,做到“有口必核,有水必采,有样必测”,为下一阶段精准整治提供靶向支撑,以全面推进入汾河各断面持续稳定达标。 此次监测对象包括汾河太原段所有工业企业排口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口、农业农村排口、雨洪排口、沟渠干渠排口、矿井尾矿库排口等,监测指标包括流量指标和水质指标,水质监测项目除包括化学需氧量、氨氮、总磷、总氮、pH、流量、水温等,还有行业特征污染物指标。监测频次初定为每年1次全覆盖,对于水质超标的排污口,将适当增加监测项目或监测频次。
同时要对监测工作实行质控考查和考核。 在监测、溯源的基础上,太原市坚持问题导向、分类处置的原则,对监测中不达标的排污口,将以整改办的名义下达整治任务清单,按照“一口一策”,因地制宜制定排污口整治方案。同时建立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,整治完成一个,销号一个,做到标本兼治、有序推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