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态环境部5月18日向媒体通报了2021年4月和1-4月全国地表水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。
地表水
总体情况
4月,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,水质优良(Ⅰ~Ⅲ类)断面比例为79.8%,同比下降0.4个百分点;劣Ⅴ类断面比例为2.0%,同比下降1.1个百分点。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、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。
图1 4月全国地表水水质类别比例
1-4月,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,水质优良(Ⅰ~Ⅲ类)断面比例为81.9%,同比上升1.0个百分点;劣Ⅴ类断面比例为2.1%,同比下降0.9个百分点。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、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。
图2 1-4月全国地表水水质类别比例
主要江河水质状况
4月,长江、黄河、珠江、松花江、淮河、海河、辽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、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优良(Ⅰ~Ⅲ类)断面比例为81.1%,同比下降0.4个百分点;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.8%,同比下降1.1个百分点。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、高锰酸盐指数和五日生化需氧量。其中,西北诸河、长江流域、浙闽片河流和西南诸河水质为优,珠江、辽河和黄河流域水质良好,淮河、海河和松花江流域为轻度污染。
图3 4月七大流域和西南、西北诸河及浙闽片河流水质类别比例
1-4月,长江、黄河、珠江、松花江、淮河、海河、辽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、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优良(Ⅰ~Ⅲ类)断面比例为83.8%,同比上升1.5个百分点;劣Ⅴ类断面比例为2.1%,同比下降1.1个百分点。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、高锰酸盐指数和五日生化需氧量。其中,西南诸河、西北诸河、长江流域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为优,珠江、辽河和黄河流域水质良好,淮河、松花江和海河流域为轻度污染。
图4 1-4月七大流域和西南、西北诸河及浙闽片河流水质类别比例
重点湖(库)水质状况及营养状态
4月,监测的200个重点湖(库)中,水质优良(Ⅰ~Ⅲ类)湖库个数占比78.5%,同比上升0.5个百分点;劣Ⅴ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5.0%,同比下降2.0个百分点。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、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。194个监测营养状态的湖(库)中,中度富营养的11个,占5.7%;轻度富营养的24个,占12.4%;其余湖(库)为中营养和贫营养状态。其中,太湖为轻度污染、轻度富营养,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;巢湖为轻度污染、中度富营养,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;滇池为轻度污染、中度富营养,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、高锰酸盐指数和化学需氧量;丹江口水库水质为优、贫营养;洱海水质为优、中营养;白洋淀水质良好、中营养。与去年同期相比,滇池和洱海水质均有所好转,巢湖水质有所下降,太湖、丹江口水库和白洋淀水质均无明显变化;巢湖营养状态有所下降,太湖、滇池、丹江口水库、洱海和白洋淀营养状态均无明显变化。
1-4月,监测的205个重点湖(库)中,水质优良(Ⅰ~Ⅲ类)湖库个数占比76.1%,同比上升0.7个百分点;劣Ⅴ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4.9%,同比上升0.5个百分点。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、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。202个监测营养状态的湖(库)中,中度富营养的7个,占3.5%;轻度富营养的36个,占17.8%;其余湖(库)为中营养和贫营养状态。其中,太湖和巢湖均为轻度污染、轻度富营养,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;滇池为轻度污染、中度富营养,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、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;丹江口水库和洱海水质均为优、中营养;白洋淀水质良好、中营养。与去年同期相比,巢湖水质有所下降,太湖、滇池、丹江口水库、洱海和白洋淀水质均无明显变化;滇池营养状态有所下降,太湖、巢湖、丹江口水库、洱海和白洋淀营养状态均无明显变化。
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排名
1-4月,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中,嘉峪关、柳州和黔东南州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(从第1名至第30名),吕梁、乌兰察布和五家渠市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差(从倒数第1名至倒数第30名)。见附表1、2。
环境空气
总体情况
4月,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2.5%,同比上升3.8个百分点;PM2.5平均浓度为28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15.2%;PM10平均浓度为55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11.3%;O3平均浓度为129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11.6%;SO2平均浓度为8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20.0%;NO2平均浓度为23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11.5%;CO平均浓度为0.9毫克/立方米,同比持平。
1-4月,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3.8%,同比下降0.9个百分点;PM2.5平均浓度为41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2.4%;PM10平均浓度为70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上升7.7%;O3平均浓度为117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4.9%;SO2平均浓度为11微克/立方米,同比持平;NO2平均浓度为27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上升12.5%;CO平均浓度为1.3毫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7.1%。
图5 2021年1-4月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各级别天数比例
图6 2021年1-4月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六项指标浓度及同比变化
重点区域
4月,京津冀及周边地区“2+26”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4.5%,同比上升4.4个百分点;PM2.5浓度为39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2.5%。1-4月,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3.2%,同比下降0.3个百分点;PM2.5浓度为58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14.7%。
北京市4月优良天数比例为90.0%,同比上升6.7个百分点;PM2.5浓度为31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上升6.9%。1-4月,优良天数比例为66.7%,同比下降15.9个百分点;PM2.5浓度为53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上升15.2%。
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4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4.2%,同比上升5.8个百分点;PM2.5浓度为30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14.3%。1-4月,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9.1%,同比上升2.6个百分点;PM2.5浓度为39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7.1%。
汾渭平原11个城市4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8.2%,同比持平;PM2.5浓度为36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5.3%。1-4月,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5.5%,同比上升1.3个百分点;PM2.5浓度为58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14.7%。
重点城市排名
4月,168个重点城市中,哈尔滨、唐山和新乡市等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差(从倒数第1名至并列倒数第20名);海口、拉萨和雅安市等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好(从第1名至第20名),见附表3。
1-4月,168个重点城市中,唐山、咸阳和安阳市等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差(从倒数第1名至倒数第20名);拉萨、海口和舟山市等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好(从第1名至第20名),见附表4。
附表1
2021年1-4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前30位城市及所在水体
附表2
2021年1-4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后30位城市及所在水体
注:表中带*水体水质达到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838-2002)Ⅰ类或Ⅱ类。
附表3
2021年4月168个重点城市排名前20位和后20位城市名单
附表4
2021年1-4月168个重点城市排名前20位和后20位城市名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