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,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、自治区关于建筑节能、绿色建筑发展方面决策部署,凝心聚力、创新措施,多举措推动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。
——强化政策执行,全面加强绿色建筑建设。今年年初,我市将严格绿色建筑要求纳入《乌海市委市关于深入推进高品质生活的实施意见》,并同步印发《乌海市2022年全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行动计划》,明确2022年起全市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。今年以来,全市累计新建房屋建筑面积65.64万平方米,全部达到绿色建筑基本级及以上标准;全市累计竣工基本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达53.33万平方米,占全部竣工房屋建筑面积的76.62%,超额完成自治区年度65%目标任务。
——严格源头把控,逐步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。我市印发《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〈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〉的公告的通知》,持续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,要求自2022年4月1日起,全市新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75%、公共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72%。同时,将该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及时纳入施工图审查的重要内容,将2022年4月1日以来执行情况纳入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重要内容,全力确保新建建筑节能标准贯彻执行到位。
——加强统筹结合,全力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。我市充分发挥当前全市老旧小区改造政策优势,在多渠道征求广大居愿基础上,积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,持续推进城镇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,力争逐步对符合政策要求、具备改造价值和条件的居住建筑实现应改尽改。2022年,全市共计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38个、改造面积14.4万平方米,现阶段均已基本完成改造任务,实现了老旧小区改造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一体结合推进。
——坚持试点引领,稳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。2022年,为切实发挥示范项目引领作用,市住建局多次对接试点先行企业,推动实现我市首个高层装配式居住建筑项目落地建设。同时,不断加大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宣传引导和推广工作力度,因地制宜推动各行业发展不同结构形式装配式建筑。今年以来,全市新建各结构形式装配式建筑达到8.18万平方米,约占纳入统计新建建筑的12.46%,超额完成自治区年度10%目标任务。
我市将继续以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碳达峰为目标,进一步严格政策落实和强化宣传引导,统筹做好房屋建筑节能、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等工作,全力助推我市住建领域高质量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