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14日,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,广西将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和乡村风貌引导,推进绿色生态美丽乡村建设。 日前,《美丽广西建设实施方案》印发,提出将从美丽广西先行区、美丽城市、美丽城镇、美丽乡村层面,分层次、分领域打造美丽广西建设示范样板。 广西将锚定美丽广西建设目标,加强传统村落格局肌理和传统建筑历史风貌保护以及宜居性改造,提升村落发展活力,将更多传统村落打造成绿色生态美丽乡村和留住乡亲、护住乡土、记住乡愁的重要载体。一是积极推进立法工作。加快推进广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立法工作,推动792个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“全覆盖”。二是扎实推进示范建设。持续推进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,试点开展活化利用示范行动,保护和活化传统建筑1000栋以上。三是加强动态巡查监管。定期开展传统村落保护情况巡查工作,防止传统建筑、历史风貌遭到破坏。四是探索资源盘活机制。鼓励村民或村集体通过出租、入股、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传统建筑,充分保障租赁、经营等活化利用主体合法权益,为乡村建设发展注入新动力。五是加大宣传推广力度。上线广西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信息平台,发布《广西传统村落系列丛书》,讲好广西传统村落故事。 2012年以来,广西公布了四批自治区级传统村落共792个,其中有342个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。目前,广西已出台《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》,成立广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专家委员会,开展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建设,设立乡村传统建筑工匠培训基地,推动实现保护与发展的良性循环。